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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上方圖示_04 發刊日期:2016年12月19日 電子報上方圖示_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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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訊息標題圖
聯稽路檢訓練,「知變、應變與求變」!
為提升聯稽路檢人員專業能力,辦理105年度稽查人員教育訓練,藉由實際演練、法規講授與經驗分享,結合理論與實務,從做中學,有效增進稽查同仁專業知能。
聯稽路檢訓練,「知變、應變與求變」!圖示
   
最新消息標題圖
標題小icon_01 105年燃料費請速繳,荷包省錢沒煩惱!
標題小icon_01 基隆監理站105年12月份【未滿18歲機車無照駕駛人違規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時間表。
標題小icon_01 宜蘭監理站105年12月份辦理酒駕駕駛人違規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時間表。
業務介紹標題圖
標題小icon_02 汽車已辦理環保回收,為何還會收到汽車燃料使用費催繳通知?
標題小icon_02 有關車輛雖已辦理環保回收,車主仍應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印章、車牌2面、行車執照及原領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惟汽車燃料使用費可憑環保署認可之廢車處理機構證明計算至所列收車日期之前1日止。
Q&A標題圖
標題小icon_02 車輛報廢後,車體如何處理及申請回收獎勵金?
標題小icon_02 廢車可交由環保署特約之廢車回收單位回收,洽詢專線:0800-085717;回收獎勵金之申請亦洽詢該專線。各監理單位亦有廢車回收櫃台可供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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