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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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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刊日期:2017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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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分享,感受閱讀樂趣 |
「漂書」~以分享與互動的概念出發,讓好書能和所有的愛書人共享。
臺北區監理所配合交通部423漂書日,舉辦募書及漂書活動,並結合監理業務多元宣導。民眾或同仁捐出3本書以上,即可領取紀念品1份。活動現場由李所長率先捐贈數十本藏書,隨即由現場民眾及本所同仁踴躍參與放漂好書,藉由活動的進行,讓每一位愛書人都能重拾分享與閱讀的感動。本次活動共募得好書173本,這些好書都將從主人手上再出發,繼續與其他愛書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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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領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資格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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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齡:應考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20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二、經歷:應考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者,須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駕駛訓練結業。
三、體檢及體測:報名時應檢附經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之體檢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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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汽車職業駕駛執照審驗」?未依規定審驗受何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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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基於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之考量,規定公路監理機關定期審查職業汽車駕駛人體格狀態是否合於規定。現行規定如下:未滿60歲職業汽車駕駛人應每3年、年滿60歲以上職業汽車駕駛人應每年於指定審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攜帶合格體檢表、職業駕照、國民身分證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審驗。
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6條規定:「職業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駕駛執照審驗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逾期1年以上者,逕行註銷其駕駛執照。」 前項經逕行註銷駕駛執照之職業汽車駕駛人,得申請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須不具有合作社、個人車行);在未換發普通駕駛執照前,不得駕駛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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