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修正時間:
108.6.28
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0850084601號、內政部台內警字 第108087201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6條、第19條之2、第67條及第2條附表 ;增訂第19條之3、第43條之1條文,並定自108年7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