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公路汽車客運路線開放申請經營實施要點
修正時間:
112.9.4
沿革:
中華民國 112年9月4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大字第1120106154號令修正發 布第2點、第3點、第7點、第8點、第11點、第21點至第23點,並自112年9 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