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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省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組織規程(96.01.16訂定)

廢止時間:

107.6.29

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臺灣省政府府財法字第 10717001032號令發布廢止 ,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