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臺灣省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組織規程(96.01.16訂定)
廢止時間:
107.6.29
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臺灣省政府府財法字第 10717001032號令發布廢止 ,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