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111.4.28
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05679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 第40條、第41條條文;增訂第14條附表 (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交通部交 路字第1115010473號令發布,定自111年8月12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