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臺北市優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聯營公車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92.7.24
沿革:
中華民國92年7月24日臺北市政府(92)府社四字第09202519800號函自8月1日停止適用(中華民國92年8月1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