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市區汽車客運業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修正時間:
103.5.12
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5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0350053941號公告修正發布增訂 第1點(壹、第二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