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資訊區

回上頁

名    稱:

市區汽車客運業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修正時間:

103.5.12

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5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0350053941號公告修正發布增訂 第1點(壹、第二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