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違反公路法第四十七條及第七十七條裁罰基準
訂定時間:
112.3.28
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綜字第1120031329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4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