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收費站颱風期間收費處理要點
廢止時間:
103.2.6
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2月6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字第 1036000765號 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