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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站)監理代辦人管理注意事項

修正時間:

111.8.24

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8月24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監車字第1110096236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 站)監理代辦人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