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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交通部公路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貼遊覽車客運業營運費用作業要點

修正時間:

112.9.4

沿革:

中華民國 112年9月4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綜字第1120106761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 1點、第5點及第6點附件二,並自112年9月15日生效(原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貼遊覽車客運業營運費用 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