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岔路口十公尺起算點究應如何計算乙案
有關交岔路口十公尺起算點,仍應適用本署六十五年二月十六日警署交 字第二四九號函釋示:「十字路口轉彎處直角或鈍角者,均以路邊固定 建築物處沿線交岔頂點起算,丁字路口依照上款之原刖勘定之」辦理。 (交通部74.08.16. 交路字第一八一一八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