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人於其駕駛執照吊扣期間再駕車肇事致人受傷逃逸應如何處理 乙案
按汽車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後逃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 條第二項規定應予吊銷駕駛執照之處分。本案汽車駕駛人於駕駛執照吊 扣期間駕車肇事致人受傷逃逸,應依上揭條項規定吊銷其駕照外,並依 同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七款予以處罰。(交通部81.08.14. 交路字第0三 0八一七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