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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令函

發文字號: 交通部公路總局 103.11.27. 路監牌字第1031008555號公告
公(發)布日: 103.11.27
要  旨:
召開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4場公聽會
本  文:
主旨:為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廣徵各界意見,召開 4場公聽會,
      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依據:交通部路政司103年9月4日路臺監字第103501081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因應高齡社會之來臨,為維護高齡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行車
      安全,爰對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廣徵各界意見,以為政策規
      劃之參考。
  二、公聽會場次、日期時間與地點:
    (一)第一場東部地區:
          1.日期及時間:103年12月4日下午1時30分
          2.地點: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1
            52號)
          3.連絡方式:電話(03)852–3166*201;傳真:(03)852–
            4084
    (二)第二場南部地區:
          1.日期及時間:103年12月10日下午2時
          2.地點:高雄市區監理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3.連絡方式:電話:(07)361–3161*279;傳真:(07)364
            –8445
    (三)第三場中部地區:
          1.日期及時間:103年12月16日下午2時
          2.地點:臺中區監理所(臺中市大肚區遊園路1段2號)
          3.連絡方式:電話:(04)2691–2011*211;傳真:(04)26
            91–0121
    (四)第四場北部地區:
          1.日期及時間:103年12月26日下午2時
          2.地點:臺北市區監理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
          3.連絡方式:電話:(02)2763–0155*215;傳真:(02)27
            65–4644
  三、公聽會說明事項:
    (一)國外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
    (二)我國高齡駕駛人認知機能檢查制度的初步規劃。
    (三)意見交換與回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