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領機車駕駛執照駕駛人安全講習新增30分鐘機車防禦駕駛教學課程
主旨:初考領機車駕駛執照駕駛人安全講習新增30分鐘機車防禦駕駛教學 課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實施目的:為增進初次考取機車駕照之駕駛人,機車防禦駕駛意識 及觀念,確保行車安全。 二、實施對象:初次考取機車駕照之駕駛人,施以發照前之臨時道路交 通安全講習。 三、講習內容:新增30分鐘機車防禦駕駛教學課程。 四、實施地點:本局各區監理所(站、分站)。 五、實施日期:自中華民國107年12月1日起實施。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中央、直轄市及縣(市)公路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下 級機關辦理。 前項辦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處理作業要點由交通部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