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監理法規檢索系統 > 行政令函
字級:

行政令函

發文字號: 交通部公路總局 107.11.12. 路監駕字第1070133115號公告
公(發)布日: 107.11.12
要  旨:
初考領機車駕駛執照駕駛人安全講習新增30分鐘機車防禦駕駛教學課程
本  文:
主旨:初考領機車駕駛執照駕駛人安全講習新增30分鐘機車防禦駕駛教學
      課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實施目的:為增進初次考取機車駕照之駕駛人,機車防禦駕駛意識
      及觀念,確保行車安全。
  二、實施對象:初次考取機車駕照之駕駛人,施以發照前之臨時道路交
      通安全講習。
  三、講習內容:新增30分鐘機車防禦駕駛教學課程。
  四、實施地點:本局各區監理所(站、分站)。
  五、實施日期:自中華民國107年12月1日起實施。

規範基礎

1.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第八條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中央、直轄市及縣(市)公路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下
級機關辦理。
前項辦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處理作業要點由交通部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