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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令函

發文字號: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08.05.13. 管字第1081860692號公告
公(發)布日: 108.05.13
要  旨:
公告108年端午節連續假期國道5號高乘載管制與國道1號及3號匝道封閉措
施
本  文:
主旨:公告108年端午節連續假期國道5號高乘載管制與國道1號及3號匝道
      封閉措施。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第3項及第4項。
公告事項:
  一、高乘載管制時間、範圍及管制方式
    (一)時間及範圍
          1.108年6月7日及8日,每日7至12時,實施國5南港系統、石碇
            及坪林交流道之南向入口匝道高乘載管制。
          2.108年 6月8日及9日,每日14至21時,實施國5蘇澳、羅東、
            宜蘭及頭城交流道之北向入口匝道高乘載管制。另國5北向
            高乘載結束時間將視交通狀況機動調整。
    (二)管制方式:國 5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大客車、計
          程車(含多元化計程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孕婦證明(同
          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之小型車(駕駛或乘
          客)及乘載 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型車駛入。另
          大貨車(總重逾 3,500公斤)不受管制,惟依雪山隧道禁行大
          貨車之安全規定,南下大貨車應於石碇交流道(含)以前駛離
          國5,北上大貨車應於頭城交流道(含)以前駛離國5。
  二、匝道封閉時間及範圍
    (一)108 年6月7日0至24時,封閉國1平鎮系統南向入口及埔鹽系統
          南向入口匝道。
    (二)108年6月8日0至24時,封閉國1埔鹽系統南向入口、國1虎尾及
          埔鹽系統北向入口及國3竹南北向入口匝道。
    (三)108年6月9日0至24時,封閉國1虎尾及埔鹽系統北向入口及國3
          竹南北向入口匝道。

規範基礎

1.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九條
下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一、行人。
二、部隊行軍或演習。
三、慢車。
四、機車。
五、三輪汽車或馬達三輪車。
六、農耕機。
七、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
八、拖有非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故障之車輛。
九、市區雙層公車。
經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核准施工、養護與執行公務之人員及機具與擔任護衛
及開導任務之憲警、執行緊急勤務之警察或執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隧道
緊急任務之機車與依第二條之一規定進入與行駛之大型重型機車,或經核
准之特殊活動參與人員,不受前項限制。
為維護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安全與暢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機
關或警察機關於必要時,得發布命令,指定時段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特
定匝道或路段之車道、路肩,禁止、限制或開放車輛通行。
前項禁止、限制或開放事項得包括車輛、乘載人數、裝載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