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9線426K +600~437K+600(安朔至草埔)路段,自109年 6月30日起試 辦通行大型重型機車6個月
主旨:台 9線426K +600~437K+600(安朔至草埔)路段,自109年 6月30 日起試辦通行大型重型機車6個月。 依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公路法第60條第2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台 9線 426K +600~437K+600(安朔至草埔)路段試辦通行大型重 型機車。 二、試辦實施期間: 109年 6月30日12時 0分至 109年12月31日12時 0 分止。 三、本公告路線如因施工或其他特殊原因另行限(管)制者,應依該限 (管)制規定或標誌行駛。
公路主管機關為維護公路設施之完整及交通安全,對超過公路設計容許尺 寸、載重或易於損壞公路之車輛,得限制或禁止其通行。 公路主管機關於公路發生災害或修護期間,得公告限制或禁止車輛通行該 路段。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公路或警察機關於必要時,得就下列事項發 布命令: 一、指定某線道路或某線道路區段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通行,或禁止穿 越道路,或禁止停車及臨時停車。 二、劃定行人徒步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