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委任交通部公路局辦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六條規定 之相關業務,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公告委任交通部公路局辦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六 條規定之相關業務,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一、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旨揭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六條所賦予之職權, 屬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適當之監管措施者,委任交 通部公路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