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汽燃費雙掛號催繳通知書快快繳,以免逾期受罰
發布單位:新營監理站
發布日期:2025-12-21
114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雙掛號催繳通知書已於11月底寄出,繳費期限為114年12月31日,逾期不繳納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新臺幣300元至3,000元罰鍰,所欠費額後續將予移送行政強制執行,新營監理站李再成站長提醒收到催繳通知書的車主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收到催繳通知書的車主可持單至四大超商、郵局或各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亦可撥412-1366(服務代碼169#)電話語音繳費,也可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繳納;沒收到催繳通知書或遺失需補發,可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之多媒體服務機或各區監理所(站)補單繳納。
新營監理站李再成站長提醒車主:如不確定汽燃費是否已經繳納完畢,可電洽各區監理所(站)或至監理服務網(App)線上查詢,以免重複繳納。另為杜絕詐騙集團透過簡訊方式詐騙國人,數位發展部推出政府專用「111短碼簡訊發送平臺」,透過電信業者協助防偽,只有從該平臺發送的簡訊,識別號碼才能是111。民眾如接獲簡訊署名為公路監理機關(如各區監理所等),但號碼顯示非111時,請提高警覺,以免落入詐騙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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