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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頁首頁業者資訊 › 公路客運/遊覽車 ›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遊覽車專區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遊覽車專區

一、租用遊覽車使用應注意重要安全規定事項
  1. 遊覽車駕駛員每日駕駛車輛時間不可超過10小時,駕車4小時應休息30分鐘以上。
  2. 單日出租車輛自車輛報到起至行程結束,調派單一駕駛人勤務不得逾11小時。
  3. 到達各旅遊景點或目的地下車結束後,應屬駕駛員休息時間,務必讓駕駛員充分休息,不可隨意打擾駕駛員。
  4. 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安全規範行駛;未經與遊覽車公司協調同意,旅客不可任意變更或增加行程,避免造成駕駛員疲勞駕駛或工時超過規定,也不得要求駕駛員違規超速趕行程。
  5. 兩日以上行程,駕駛員隔日出勤需休息10 小時以上,請提供駕駛員1人1室妥善的夜間休息環境。
*再次提醒租車消費者,唯有注意及遵守使用遊覽車安全規定事項,才能保障旅遊品質與行程安全,不要讓遊覽車公司及駕駛員因您違反規定而受罰。
二、相關連結
  1. 遊覽車公司列表
  2. 評鑑成績與安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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